2023年4月4日 点击人次: 978
关于毕业生档案转递和省平台档案信息填写的说明
各学院:
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是毕业生就业进程的关键一步,也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转递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现将毕业生档案转递和省平台相关信息填写要求明确如下:
一、不同毕业去向的毕业生档案的转递说明
1.成功考取研究生的,档案转递至升学院校;
2.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
3.到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4.出国留学、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5.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详细地址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提供,由学生本人确认,在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填报。
二、注意事项
1.已经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务必要在省平台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和档案转递信息,学校以毕业去向登记作为档案转递工作开展依据。
2.档案转递信息必须填写正确、完整,确认填报的地址可以接收本人档案,以免出现因档案转寄地址错误而导致接收档案的部门无法按时接收档案。填报后如有修改或变化,可通过省平台“纠错”功能对地址进行更改,并请告知学院,学院对每名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严格把关;
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学生档案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邮寄,严禁个人自带和请人代邮。
招生就业处
2023年4月3日